項目名稱 | 銅川市耀州區白石崖礦業有限公司白石崖煤礦安全驗收評價 |
項目簡介 |
銅川市耀州區白石崖礦業有限公司白石崖煤礦(以下簡稱白石崖煤礦)位于陜西省銅川市耀州區西北部約36km處,行政區劃隸屬照金鎮管轄。
白(bai)石崖煤礦(kuang)為機械化改(gai)造礦(kuang)井(jing)。該礦(kuang)始建(jian)于1996年(nian),1999年(nian)建(jian)成(cheng)投產(chan),建(jian)設規(gui)模(mo)0.09Mt/a。2008年(nian)12月陜西省(sheng)煤炭(tan)工業局核(he)定(ding)礦(kuang)井(jing)生(sheng)產(chan)能力為0.21Mt/a。同年(nian),陜西省(sheng)煤炭(tan)工業局批復礦(kuang)井(jing)進行0.45Mt/a技(ji)術改(gai)造,后因(yin)企業重組等原因(yin),在(zai)0.45Mt/a技(ji)術(shu)改造未完成(cheng)的基礎上進行此次(ci)0.90Mt/a技(ji)術(shu)改造。白石崖井田范圍由13個拐點坐標圈定,井田東西長約4.8km,南北寬約3km,面積13.4498km2。井田內可采煤層為4-2煤,平均厚度4.38m,開采標高+1300~+900m。設(she)計礦(kuang)井地質保有(you)資源量21.47Mt,可采儲量16.36Mt。
2012年5月和7月,陜西高新煤炭工程設計咨詢有(you)(you)限(xian)公(gong)司(si)分別編制完成《銅川市耀(yao)州區白石(shi)崖礦(kuang)業有(you)(you)限(xian)公(gong)司(si)機(ji)械化改造(zao)設計(修改)》和《銅川市耀(yao)州區白石(shi)崖礦(kuang)業有(you)(you)限(xian)公(gong)司(si)安全設施設計》,生產能力0.90Mt/a,服(fu)務(wu)年限14.0a。2012年7月(yue)2日(ri),陜(shan)西省煤炭(tan)生產(chan)安(an)全(quan)監督管理局(ju)以(yi)陜(shan)煤局(ju)復[2012]65號文對該《改造設(she)計》進行了批(pi)復;2012年8月(yue)6日(ri),陜(shan)西煤礦(kuang)安(an)全(quan)監察局(ju)以(yi)陜(shan)煤安(an)局(ju)發[2012]180號文對該《安(an)全(quan)設(she)施設(she)計》進行了批(pi)復。
礦井采用斜井開拓方式,投產時共布置三條井筒,分別為主斜井、副斜井和回風立井。主斜井裝備帶式輸送機擔負礦井煤炭提升任務,副斜井采用單卷筒提升機擔負礦井輔助提升任務,回風立井為專用回風井。礦井采用單水平分盤區開采全井田,水平(ping)標(biao)高+992m;全井田共劃分為兩個盤區,盤區開采順序依次為一盤區→二盤區。礦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風方式,抽出式通風方法,主、副斜井進風,回風立井回風。井下主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連續運輸,輔助運輸采用蓄電池電機車牽引礦車運輸。該礦采用走向長壁綜采采煤法,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。礦井投產時井下布置1個綜采工作面和2個掘進工作面達到設計生產能力。
該(gai)礦為瓦(wa)斯(si)礦井,煤層為Ⅱ類(lei)自燃煤層,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,水文地(di)(di)質類(lei)型屬中等,無地(di)(di)熱危害和沖擊地(di)(di)壓。 |
項目組長 |
劉楠
技術負責人
鄭春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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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控制負責人 |
曹會俠
報告審核人
楊德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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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編制人 | 劉楠、崔小峰(feng)、董萬江、肖永(yong)福、劉葉君 |
現場評價時間 | 2013年12月20日至22日 |
參與評價工作 的安全評價師 |
劉(liu)楠、崔小峰、董萬江(jiang)、肖(xiao)永福、劉(liu)葉君 |
參與評價工作的 注冊安全工程師 |
劉(liu)楠、肖永福、劉(liu)葉君 |
參與評價工作 的技術專家 |
雷武安、王(wang)志(zhi)軍(jun)、李芳寧、王(wang)鵬祿、楊永合、鄭金昌 |
現場工作人員 | 劉楠、李磊、田昆、張竣(jun)淇 |
現場工作任務 |
1、收集評價(jia)項目(mu)所(suo)需相關資(zi)料。 2、對評價(jia)項目地面和井下(xia)各(ge)個生產系統進(jin)行現(xian)場(chang)檢查及(ji)安(an)全設施(shi)(shi)勘(kan)驗和數(shu)據采(cai)(cai)集,對照礦(kuang)井開采(cai)(cai)設計及(ji)《煤礦(kuang)安(an)全規程》等(deng)相關文件,對礦(kuang)井安(an)全設施(shi)(shi)進(jin)行符合性分(fen)析,并對礦(kuang)井危險有害因素(su)進(jin)行辨(bian)識與分(fen)析,提(ti)出安(an)全對策措(cuo)施(shi)(shi)及(ji)整改建議。 |
報告提交時間 | 2014年3月 |
備 注 |